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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葡萄酒“国标”留下一串问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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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:2008年5月12日7:41 |
省消委将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交查询函来自中国茶酒信息网 来自中国茶酒信息网 早报讯(记者杨琴)购买标注了某年生产的葡萄酒,“年龄”是否与标注年份相符,这可能得打一个问号了。昨(9)日,省消委召集媒体,焦点直指“葡萄酒国家标准”。省消委表示,目前的葡萄酒标准只适用于200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葡萄酒。而此前所生产的葡萄酒是否年份属实?以前生产的、不符合年份标准的葡萄酒还能不能销售?省消委将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交查询函,并将就回复采取相应措施。来自中国茶酒信息网 来自中国茶酒信息网 省消委秘书长刘亚兵介绍,根据他们的调查,市场上一些葡萄酒的年份标注比较混乱,“有的企业是按照采摘和生产日期标注的,有的企业则是把年份作为一种品牌予以标注。”比如,“企业觉得1994年的好卖,于是就标注1994,实际上标注为1994的可能并不是1994年采摘生产的酒。”来自中国茶酒信息网 来自中国茶酒信息网 葡萄酒的保质期通常在8到10年,“如果这个标准只适用于2008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葡萄酒,那么就意味着在2008年1月1日以后的8到10年内,市场上葡萄酒的年份问题无法规范。”刘亚兵表示,省消委将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递交一封查询函,将就标准适用问题、标准中年份酒的检测建议及其市场监管如何操作和实施,以及标准实施后,企业是否有责任对于年份酒进行留样等问题进行查询。“如果这个标准也适用于销售的话,我们将建议召回市场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酒。”来自中国茶酒信息网 来自中国茶酒信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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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编辑:陈锋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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